近來香港,不少左翼或者社運人士皆很喜歡用「民粹」來批評別人,然後再用他們的「歷史知識」叫人以史為鏡。(例如:六千元事件或者陳雲的城邦論) 但民粹這個字又是否一定是負面呢?從歷史上來看未必,尤其是美國歷史。
民粹的說法是源自柏拉圖的理想國。柏拉圖當日反對民主的原因,就是因為大部份人民皆是愚蠢,只曉得短期利益,不曉得甚麼政策才是對國家長遠發展有利。只要一些有魅力的演說家就能利用人民的短視,從而控制他們做出一些為非作歹傷害天理的事出來。在柏拉圖筆下的民粹的確會為國家帶來災難。而誠然,近代不少由左翼領導的民粹運動和革命為廣大人民帶來傷害,例如毛澤東、赤軍、列寧等等,皆為血證。(噢,又忘記了,他們是共產主義不是真正的「馬克思主義」。)但同一時間,近代也有不少民粹是利國利民的。在美國憲政民主的發展史上,民粹就促進了第十七條修正案,容許「一人一票」選參談院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