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1日星期六

民粹一定是錯嗎?



近來香港,不少左翼或者社運人士皆很喜歡用「民粹」來批評別人,然後再用他們的「歷史知識」叫人以史為鏡。(例如:六千元事件或者陳雲的城邦論) 但民粹這個字又是否一定是負面呢?從歷史上來看未必,尤其是美國歷史。


民粹的說法是源自柏拉圖的理想國。柏拉圖當日反對民主的原因,就是因為大部份人民皆是愚蠢,只曉得短期利益,不曉得甚麼政策才是對國家長遠發展有利。只要一些有魅力的演說家就能利用人民的短視,從而控制他們做出一些為非作歹傷害天理的事出來。在柏拉圖筆下的民粹的確會為國家帶來災難。而誠然,近代不少由左翼領導的民粹運動和革命為廣大人民帶來傷害,例如毛澤東、赤軍、列寧等等,皆為血證。(噢,又忘記了,他們是共產主義不是真正的「馬克思主義」。)但同一時間,近代也有不少民粹是利國利民的。在美國憲政民主的發展史上,民粹就促進了第十七條修正案,容許「一人一票」選參談院議員。


美國立法機關是兩院制,眾議院的議政當是是一人一票,直接民主選出來。但參議院則比較特別,表面的的功能是用來維護小州的利益,以免大州同時控制參眾兩院,但暗地裡卻是防止民粹。立國初期,美國憲法之父,James Madison,非常擔心美國會出現像柏拉圖所描述的民粹現象,但又深明精英並非事事正確,假若人民一點權力也沒有,又沒有人監督精英。因此他主張眾議院是直接由人民選出,而參議院就由州議員等精英選出,法案需要兩會同意才能通過,這就可以讓人民和精英互相制衡。(參考The Federalist, no. 62)

 

時移世易,十九世紀的美國,正值工業革命,社會開始出現不同的程度的轉變。農民受到的傷害最為嚴重,因此他們希望政府可以多加干預市場和增加福利。可惜的是,當時參議院議員住住是由州議員黑箱作業出選出(任命)的,議員們很多也是資本家和企業家,當時參議院更有”millionaires club” 的惡名。這樣的情況下,低下層的訴求根本無法達到。為了打倒這種「精英主義」。當年的美國民粹力量,發動一波又一波的攻勢,希望通過憲法修正案,讓參讓院也是全民直選。終於在1913年通過第十七條憲法修正案,讓參議院成為真正的民選立法機關。之後的二十世紀,更成為捍衛公共福利的其中一個重要據點。

 


 

在這段歷史當中,民粹其實並非真的這麼負面和「恐怖」,民粹一樣可以是爭取民主和自由,一樣可以是一股正面的力量。重點是如何運用這股力量,若果運用錯誤,固然可以做成文革的慘劇,但運用正確,則可以增加民主。最重要的是,現在的人民巳不是拍拉圖時期的雅典人。現在的人民,其實很醒目,他們會分辨是非好壞知道甚麼政策對自已最有利,假若那些左翼一邊要爭取民主,但一邊又不信任人民認為「民粹」是錯誤,談何民主呢?難道要那些左翼的所謂「精英」統治國家?(不就是共產國家的民主制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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