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

美國的「新」右派與同性戀


不少香港社運人士認為美國右派是反同性戀甚至是「恐同」基地。但我上一年在保守派大集會(The Conservative Political Action Conference) ,跟一些新世代的右派聊天,發覺到美國右派巳經開始慢慢轉向支持同性戀。這種轉向主要歸功於新一代的右派用自由市場的意識形態和聯邦主義去思考同性戀議題


眾所周知,自由市場*主張政府應該儘量減少干預,任由市場自行運作。原因大致上有兩點。第一,政府所做的事情,在我眼中可能是好事,但在別人眼中卻可能是壞事。當政府一刀切規管,人們豈不是失去拒絕的自由?第二,政府官僚式的操作缺乏靈活性,限制了創新的可能。因此,大政府在這些右派心目中是十分邪惡和可惡,政府最好管得越少越好當我們理解了這套思維模式他,就不難發覺,這些新右派跟宗教右派有甚麼不同。宗教右派一向認為政府應立法保護傳統婚姻,但自由市場下,基督徒認為同性戀不道德並不代表非基督徒也覺得是不道德。政府有甚麼理由強迫非基督徒去接受基督教的價觀?又有甚麼理由去為市場定下「道德」的準則?這豈不是犯了干預市場這條「死罪」嗎?因此,婚姻的定義最好還是交由市場去自行定義。

另一路右派思維支持同性婚姻就是聯邦主義。由於美國是聯邦制的國家,在這類右派眼中,聯邦政府應該尊重美國的聯邦制傳統,不應該無限地擴充其權力。那些宗教右派要求聯邦政府立法禁止同性戀,是破壞了美國的政治傳統。因為婚姻定義並不是聯邦政府的職權,而是州政府。因此之故,假若某州政府決定接受同性婚姻,聯邦政府絕對無權反對

事實上讓州政府決定婚姻定義,再慢慢演變成全美國支持同性婚姻這這套戰術,暫時來說頗為成功。聯邦政府要顧及五十個州的人民意願,才可以推行法令,實在十分麻煩和浪費時間。但在地區政府層面來說,州對個別議題擁有較大的共識,所以要立法同性婚姻難度相對較低。而我所住的紐約州剛剛就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化了。相信不久的將來,美國北部大部份州都會開始接受同性戀合法化。如果這些新一代右派勢力強度甚至可以打低上一代的話,我相信美國不久的將來會變成一個接受同性婚姻的國家。




*這是他們認為的自由市場觀念,並不代表經濟學上的「自由市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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